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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岱芬.德薇岡(Delphine de Vigan)的新作《真實遊戲》(D’après une histoire vraie),幾乎像是她試圖凝視家族創傷的代表作《無以阻擋黑夜》(Rien ne s’oppose a la nuit)一書漫長的「後記」,或許對於作者和作品而言,都有失公平,畢竟每部作品都有其獨一無二的生命,不該也無須成為其他作品的附庸。但如果略過《無以阻擋黑夜》這部作者在目睹半生與精神疾病對抗的母親露西爾自殺之後,回頭尋找母親、建構她一生故事的動人著作,恐怕又很難深入理解德薇岡在《真實遊戲》裡想要辯證的核心議題。更何況她是如此刻意地安排了一個讓讀者輕易可以對號入座的主角:同樣名叫岱芬、將近三年前寫了一本以母親為主角的小說、小說封面放了一張母親的照片,那微笑如此美麗,帶著「暗夜般的溫柔」,但她卻苦惱於這張照片彷彿因此讓「真實母親」與「小說母親」的界線模糊了……這些敘述全都可以指向《無以阻擋黑夜》。如果說《無以阻擋黑夜》裡糾結著敘述者「岱芬」的問題,就是《真實遊戲》裡那位敘述者「岱芬」困境的起點,或許就能解開讀者在接觸《真實遊戲》一書時,可能浮上心頭的困惑:為什麼作者要寫一本看似如此落入驚悚小說類型窠臼的故事?
畢竟,若單純以故事情節來評價《真實遊戲》一書,或許會認為德薇岡創造的「恐怖讀者」L強烈的控制欲,並沒有超越史蒂芬.金(Stephen King)《戰慄遊戲》筆下的安妮,至於L與敘述者「我」之間的互動模式、「我」逃脫L魔掌的過程,皆不乏驚悚小說讀者熟悉的設定。「暢銷作家在成名之後,因為某些原因陷入寫作瓶頸」,這樣的故事開場對於多數讀者而言,實在也不算是什麼新鮮的元素:前有史蒂芬.金《一袋白骨》,稍近一些也有喬艾爾.狄克(Joël Dicker)《HQ事件的真相》;至於「恐怖讀者」與「可疑書迷」的形象,除了安妮令人難忘之外,陳玉慧《書迷》也處理過類似的題材。因此,德薇岡選擇這個已有既定框架的小說模式,除了端到檯面上的「向史蒂芬.金致敬」之外,就不免面臨所有「致敬之作」以及類型寫作共同的挑戰:如果無法超越或另闢新局,讀者很難有耐性花費光陰與金錢在一本他完全可以想像劇情走向的小說上。
我給出的是我的真相。這個真相只屬於我自己
但是,透過「我」和L的交鋒所辯證的核心,一個比作家瓶頸或恐怖讀者都更古老(因此其實也更多人討論過)的命題逐漸浮現,亦即,文學的真實與虛構。小說中L和「我」的價值衝突來自對下列問題看法的歧異:「書裡敘述的人生故事是真是假,真有那麼重要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又是為什麼?整部作品可說是圍繞著這個思考而開展。但這個問題的起點,並不在《真實遊戲》當中,而必須追溯到《無以阻擋黑夜》裡另一個更核心的命題:寫作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又為何要用真實經歷作為小說題材?
在《無以阻擋黑夜》中,德薇岡一方面以第三人稱的敘事角度書寫露西爾,同時卻又穿插大量「我」去採訪家族成員的過程,以及「我」內心對於書寫母親故事的種種自我懷疑。她清楚意識到這場追尋注定是個無法完成的旅程,即使如此,她仍試圖在其中打開一個「真相和虛構並存的空間」,因為「裡面會有這個過程的表述,思路的迂迴,和未竟的企圖。它會是推著我向母親靠近的力量,哪怕很遲疑,哪怕永遠無法實現。」
不過,當書寫不再只是「寫給自己看」的私人手記,而有讀者介入其中時,任何以「真實故事」為基礎的作品,恐怕就無法迴避「虛構」與「非虛構」之間的界線該如何區隔的問題。德薇岡在蒐集了家族成員的不同故事版本、自己的經驗與母親的文字敘述之後,她說,「我給出的是我的真相。這個真相只屬於我自己。」但事實上,當她把她的真相以文學形式進行表述時,真相就不再只屬於她自己,而是她和讀者共享的真相版本。就算不去討論自傳、回憶錄、報導文學、私小說的分野,作者如何定出「真相」與「虛構」的距離座標,仍然直接影響了讀者理解與觀看作品的位置。
故事是否真實,對讀者而言的差別究竟何在?難道閱讀小說的樂趣只能建構在某種窺探隱私式的體驗?或許是很多人心中的疑問。《真實遊戲》書末,主角岱芬在一場文學祭活動中,和一位男士的辯論亦指向同樣的思考。岱芬認為真正令讀者著迷的,並非事實本身,而是「真實事件轉化成書的方式」。畢竟,知道一個我們原先並不認識的作者所寫的內容完全屬實,對讀者來說究竟有何滿足感可言?但那位男士不以為然,他說:「讀者可不喜歡被騙,他們要的是界定清楚的遊戲規則。我們,我們只是想心裡有個底。到底是真,是假,如此而已。是自傳,或純屬虛構。這是您和我們之間立下的契約。但如果您真的欺騙了讀者,他們一定不會高興的。」這段對話,可以說相當清楚地揭示了文學作品真實與虛構之爭議的關鍵所在,問題從來不是真實與否,而是作者所揭示的契約是什麼。
喊著狼來了而後頭並沒有狼的時刻
唐諾曾在《世間的名字》一書中,引用納布可夫(Vladimir Nabokov)生動的譬喻來討論文學的真實與虛構:「我總以為詩是這麼起源的:一個穴居的男孩跑回洞穴,穿過高高的茅草,一路跑一路喊:『狼!狼!』然而並沒有狼。他那狒狒模樣的父母──為真理固執己見的人,無疑會把他藏在安全的地方。」對納布可夫而言,當小孩喊著狼來了而後頭並沒有狼的時刻,詩(或者小說)便誕生了,文學誕生在「高高的茅草」之中。如果試著稍微延伸這個譬喻,當孩子喊著有狼,後面真的跟著一匹狼,我們會將其稱為「散文」或「自傳性作品」。了解這個概念之後,就會理解何以文學史上許多類似爭議,都是發生在被預設為反映真實的散文、或宣稱改編自真實故事的作品,後來被揭露「純屬虛構」的時刻。也就是說,當散文/真實故事喊著有狼,後面卻沒有狼的時候,讀者是會覺得被背叛的。這並不是因為讀者都是探人私隱的愛好者,而是因為他預設的觀看距離不同,他認定的契約模式不同。
至此,我們來到了《真實遊戲》中的核心:書迷L認為主角岱芬的前一本書之所以成功,正是因為那是一個「後面跟著狼」的真實故事,或者說,「被當成真的有狼的真實故事看待。」因此L堅持她應該繼續寫出更私密、挖掘更深的「幻影書」,但岱芬卻抗拒這樣的念頭,她想寫純屬虛構的故事,不只因為她覺得自己「沒有力氣再重來一次」,也因為她相信「與一本書的相遇——那種私密的、發自內心的、情感上的和美學上的相遇」,重點絕對不在於她是否真的住在書中描述的那條街。有趣的是,這仍然呼應了《無以阻擋黑夜》中,德薇岡書寫家族故事時的心情,她當時說:「有時我會設想寫回小說,我把自己扔進去,虛構、瞎掰、想像……有時我會想像下一本,擺脫這一本之後的,下一本書。」於是讀者和作者都將發現,那個想像中「之後的」下一本書並不存在,至少現在還不存在,因為前一本書仍未完結,它還沒有離開。
但如果把《真實遊戲》想成一本不同觀點創作論的辯論比賽,或許又太小看了德薇岡的用心,這本小說其實涉及許多不同層次的「真實」:除了主要敘事線中「我」以某種「後見之明」回顧和思索L的真實身分與動機之外;L的職業是代筆作家,她幫別人寫故事,而那些所謂的作者可能一個字都沒有寫過;而岱芬在放棄真實故事的寫作念頭時,她最初選擇的題材卻是耐人尋味的「實境秀」……換言之,故事的每個人物與情節設定,其實都扣合著「真實」的層層推移與對話。超越這一切之上的,則是作者德薇岡真的寫了一部「虛構」的小說——儘管裡面的線索如此指向真實。小說的最後,她更透過一個特殊的安排,讓這一切關於「真實與否」的思考成為一個刪節號,成為讀者與作者心中未完待續的探問,而答案,或許會在「之後的下一本書」裡——如果真的有「之後」的話。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系學士、國文學系碩、博士。長期關心動物議題,喜歡讀字甚過寫字的雜食性閱讀動物。著有《生命倫理的建構》、《當代台灣文學的家族書寫──以認同為中心的探討》。現任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 作者:岱芬‧德薇岡(Delphine de Vigan)
- 類別:翻譯小說
- 出版社:愛米粒
- 頁數:3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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